可靠性试验设备术语、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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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11-20
可靠性试验设备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
已建成可验收的和已投入使用的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1.2 既有结构 existing structure
既有建筑中的承重结构及其相关部分的总称。
2.1.3 重要结构 important structure
其破坏可能产生很严重后果的结构;在可靠度设计中指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重要建筑物的结构。
2.1.4 一般结构 general structure
其破坏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结构;在可靠度设计中指安全等级为二级的一般建筑物的结构。
2.1.5 次要结构 secondary structure
其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不严重的结构;在可靠度设计中指安全等级为三级的次要建筑物的结构。
2.1.6 鉴定 appraisal
实施一组工作活动,其目的在于证明既有结构今后使用的可靠性程度。
2.1.7 可靠性鉴定 appraisal of reliability
对民用建筑的安全性(包括承载能力和整体稳定性)和使用性(包括适用性和耐久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
2.1.8 安全性鉴定 appraisal of safety
对民用建筑的结构承载力和结构整体稳定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验算、分析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
2.1.9 使用性鉴定 appraisal of serviceability
对民用建筑使用功能的适用性和耐久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验算、分析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
2.1.10 专项鉴定 special appraisal
针对既有结构某特定问题或某特定要求所进行的鉴定。
2.1.11 调查 investigation
通过检查、文件搜集、荷载试验和其他检测、检验对信息进行的收集和评估。
2.1.12 检查 inspection
现场的非破损考察,用以确定结构的现有条件。
2.1.13 检测、检验 testing
对既有结构的状况或性能所进行的现场量测和取样试验等工作。
2.1.14 结构适修性 repair-suitability of structure
残损的或承载能力不足的结构适于采取修复措施所应具备的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的总称。
2.1.15 鉴定单元 appraisal system
根据被鉴定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结构体系的种类,而将该建筑物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可以独立进行鉴定的区段,每一区段为一鉴定单元。
2.1.16 子单元 sub-system
鉴定单元中细分的单元;一般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划分为三个子单元。
2.1.17 构件 member
子单元中可以进一步细分的基本鉴定单位。它可以是单件、组合件或一个片段。
2.1.18 主要构件 dominant member
其自身失效将导致其他构件失效,并危及承重结构系统安全工作的构件。
2.1.19 一般构件 common member
其自身失效为孤立事件,不会导致其他构件失效的构件。
2.1.20 构件集 kindred member
一个鉴定单元中,同类材料、同种结构型式的全部构件的集合。一般按其重要性划分为:主要构件集和一般构件集。
2.1.21 相关构件 interrelated member
与被鉴定构件相连接或以它为承托的构件。
2.1.22 构件检查项目 inspection items of member
针对影响构件可靠性的因素所确定的调查、检测或验算项目。
2.1.23 子单元检查项目 inspection items of sub-system
针对影响子单元可靠性的因素所确定的调查、检测或验算项目。
2.1.24 目标使用年限 expected working life
既有民用建筑鉴定时,建筑产权人所期望的能继续使用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