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航整理搅拌机的一般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
搅拌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也可按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制造。
2.材料
搅拌机所用的主要材料标准应符合表 1 规定
3.未注公差
机械加工表面的未注公差尺寸按GB/T 1804 中公差等级m(中等级)的规定。非机械加工表面的未注公差按公差等级c(粗糙级)的规定。
4.叶轮
4. 1 搅拌机叶轮的材料采用灰铸铁件时,表面应光洁。
4. 2 叶轮材料采用塑料时,应表面光洁、色泽均匀,并应除去注塑口、毛边。其内部材质应紧密,不应有气孔、疏松等缺陷。材料性能应符合图样要求,其脆弱化温度应不高于–40℃。
4.3机轴
搅拌机机轴应无裂纹、毛刺、擦伤、凹痕和影响质量的其他缺陷。
4.4绝缘电阻
搅拌机的电动机接线盒端子应做绝缘电阻试验,绝缘线路与接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 MΩ(采用 500 V 兆欧表测量)。
5.组装技术要求
全部零件在装配前,都应清除污秽、毛刺、尖棱和不平处。
5.1 如采用油杯结构,组装时应充满润滑油。
5.2搅拌机组装后,应保证运转灵活、无卡阻。
5.3外观质量
搅拌机应造型美观大方,除塑料叶轮外,表面应净化,涂防潮、耐水、防腐底漆。
5.4保用期
在用户遵守产品说明书各项规定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之日起 18 个月内,搅拌机因制造不良而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更换或修理。